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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监督并重 强力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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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89  发布时间:2009-12-31 14:23:17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中心任务,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建立科学、长效的党风廉政教育平台,形成有效、管用的监督制度体系。

  从总体上看,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是好的,但仍然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的认同感不强。在一项调研中发现,46.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高校需要接受廉政教育的主要对象应该是有权力的人”。不少同志认为廉政教育挤占了业务工作时间,在参加教育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应付”、“疲沓”、“不耐烦”等思想情绪。二是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的灵活性不够、针对性不强。调查显示,有20%的人认为,现行教育形式陈旧呆板。在一些高校,宣传舆论阵地尤其是校园网这一新兴载体没有发挥应有的宣传教育作用。三是党风党纪党性教育的效果还有待提高。虽然各高校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党风党纪党性教育,但调查发现,不少同志认为作为党员已经没有了当年的自豪感,有的干部做一点事都要考虑“回报”,有些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存在随意性。四是缺乏党风廉政教育的评价机制。对上级下达的任务,往往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习惯于以数量代替质量,用开了多少次座谈会、作了多少场报告、看了多少场教育片、发了多少册学习资料等来取代对教育成效的评估。五是监督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在设计监督制度时,宏观构建考虑不够,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对招生、基建、干部选拔任用、科研经费管理、人事、后勤管理等关键点上的工作程序、标准有待进一步规范。六是监督制度体系在服务于发展方面还不到位。目前偏重于常规性、专项落实性、事后性、惩处性的监督,而事前性、事中性、防范性、围绕重点工作的效能监督偏弱。七是对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的机制不健全。缺乏应有的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和责任追究,造成制度的要求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

  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要构建完善的党风廉政教育体系。根据不同类型人员特点和不同阶段的要求,教育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性教育体系,包括党性修养教育、基础内容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政策形势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以及其他普及性教育;专项性教育体系,通过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会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重点部门联席会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正确行使权力教育,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岗前培训对新教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等;动态性教育体系,即根据学校实际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的教育,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加灵活。

  二要进一步细分教育对象群体,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对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正确行使权力的教育,增强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教师,特别是青年党员教师,要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党风教育。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事后教育相结合,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学校专门的教育与社会力量教育相结合。对同时掌握一定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教师或知名专家学者,要加强正确行使两项权力的教育。

  三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强化各类制度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真实性、可知性、针对性、震撼性的特点,适时地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传统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在建设科学、长效的教育平台的同时,还需要从高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突出实践特色,进一步构建有效、管用的监督制度体系。这包括:坚持四条原则,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使监督体系有利于学校的科学发展;把握规律性、注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富有创新性,注重监督制度的流程设计;突出重点,强化预警作用,紧密围绕腐败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构建监督体系;总体布局、分步实施。

  重视三个支撑体系的建设:高校监督制度体系是监督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载体,它由三个部分组成:自动监督制度体系,即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科学、合理、完善的制度和办事流程,在各职能部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自动发挥监督作用;自主监督制度体系,即学校直接构建的监督制度体系,由专职监督机构制定,明确监督职责、权限、手段和路径,主要是监督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按制度和流程行使职权的情况;外部监督制度体系,它由上级监督、民主监督、信访举报、舆论监督、司法机关和社会团体监督等组成,是对前两者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强化八项措施。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惩防体系的要求,及时废止过时的监督制度,完善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监督制度,制定实际工作亟需的监督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查找监督制度“盲点”和薄弱环节,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重视监督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民主的、奋发向上的、和谐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运作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监督制度执行效果的评估;将监督工作纳入学校整个管理体系之中;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和要求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 信息源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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