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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外语保送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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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7816  发布时间:2009-11-19 15:23:3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学校对外语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2010年我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我校将在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挑选部分学校作为生源中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外国语保送资格,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资格学生名单范围内。报名由个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所在中学必须是我校认定的生源中学;

  2、高中阶段均在所推荐的中学就读;

  3、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

  4、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

  5、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

  三、招生专业:

  所招收学生的专业为商务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英语经贸),两个专业统一测试分别录取。商务英语专业招生30人,翻译专业招生20人。被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单独编成2个班。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凭我校下发的认证码登录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 日-12月4日。

  2、邮寄报名材料。 申请者用A4纸打印网上提交的申请人用表,同时从报名系统内下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英语教师用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于2009年12月10日前以中学为单位统一用邮政特快专递将所有申请表、个人陈述、一寸照片2张以及成绩单原件等要求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贸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贸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五、考核录取:

  1、材料初审。招办组织专家教授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09年12月21日后在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内公布。

  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于2010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举行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文化测试。

  3、录取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别划线,合格的学生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获奖情况,以确定保送生拟录取名单。

  4、资格确定。所有申请保送资格考生将以教育部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的具有2010年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为准。

  5、公示及录取手续。入选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录取名单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并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六、监督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纪检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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