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经历了不平凡的改革发展历程。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部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指导、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的后勤改革方面发挥了应有的重要作用。1989年召开的全国政府系统机关后勤工作改革座谈会之后,特别是1995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成立之后,国管局对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与改革的指导作用日益增强。三十年来,机关后勤改革经历了从局部的、单项的探索到全面的、系统的推进过程,我们对机关后勤工作的定位、内在的逻辑关系以及机关后勤改革规律性的认识,也经历了由浅入深的过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机关后勤改革探索的初始阶段
1978年——1983年 >>>
从1979年开始到1983年,国管局除正常的业务工作外,主要精力是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平反文革期间国管局的冤假错案。后勤改革主要是在中央国家机关的招待所、印刷厂、食堂、幼儿园等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期间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如《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司机安全节油奖试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招待所试行床位使用率超额奖励办法》,并推动中央国家机关幼儿园向社会开放。这些办法旨在对单纯的行政管理方式进行改革,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传统分配格局,把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
这一阶段机关后勤改革重点在中央国家机关基层的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涉及面窄、规模小、层次浅。
二、机关后勤改革的逐步推进阶段
1983年——1988年 >>>
1983年6月16日,中央书记处第70次会议提出“服务社会化问题,要逐步解决。”还提出了三步走的思路,即:后勤服务同机关工作分开;打破部门界限,按地区联合;逐步过渡到社会化。服务社会化问题首次被正式提出来。
1984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国管局邀请地矿部等14个部委的办公厅副主任、行政司长、机关服务公司经理座谈机关后勤改革问题。座谈会达成的共识主要有:机关后勤改革势在必行;后勤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为机关服务;要广开财源,积极组织预算外收入,弥补行政经费的不足,改善集体福利;在部门集中地区,可以试行某些方面的区域性联合;要加强后勤队伍建设;要进行后勤科学研究,建议由国管局牵头组织一个“协会”,经常进行后勤管理与改革方面的综合研究;精神文明要与改革同步。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在书记处会议及上述文件精神指引下,许多机关后勤服务单位开始了企业化管理的尝试。结合自身特点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还有一些单位组建了机关服务公司,开展了对内有偿服务和对外经营服务的初步探索,并在内部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尝试,增强了后勤服务系统的内在活力。
这一阶段机关后勤改革的主要特点是,明确了后勤服务同机关工作分开的思路,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开始进行运行机制的改革。国管局开始组织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后勤部门进行交流,谋划如何推进机关后勤改革。
三、机关后勤改革全面展开阶段
1989年——1997年 >>>
(一)贯彻《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1989年3月4日,李鹏总理主持召开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原则批准了国管局提出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是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当前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任务是,把后勤服务人员的编制同机关的行政编制分开,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经济管理机制,增强后勤服务单位的活力,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首次在文件中提出来。
(二)召开全国政府系统机关后勤工作改革座谈会。1989年12月18日至21日,由国管局具体组织,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政府系统机关后勤工作改革座谈会。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常捷在报告中讲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充分认识机关后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二、继续认真进行治理整顿,为机关后勤改革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三、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方针,逐步深化机关后勤改革;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搞好机关廉政建设;五、加强机关后勤队伍建设,保证后勤改革和后勤事业的不断发展。
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在回答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时说:“各地同志希望建立从上到下的纵向的机关后勤管理体制,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机关后勤工作是为本地区或本部门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的,不可能建立纵向的领导关系。今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应当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这是很有必要的。”
这是建国以来全国政府系统第一次专门研究讨论机关后勤工作的会议。会议充分肯定了机关后勤工作的成绩,交流总结了机关后勤改革的经验,分析了当前改革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李鹏总理在接见会议代表时提出机关后勤是“一条战线”,机关后勤工作人员是“无名英雄”。他充分肯定了大家付出的辛勤劳动,说“没有你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国家机关,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就很难提高。”
这次会议之后,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区、市政府机关后勤部门,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相互之间的联系,交流经验、沟通信息、促进协作、研讨共同关心的问题。全国政府系统机关后勤各个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空前地活跃起来。
(三)举办机关后勤工作改革研讨班。1992年6月18日至24日,国管局举办了有14个省市政府和13个部委机关后勤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机关后勤工作改革研讨班。研讨班以贯彻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为主线,围绕机关后勤体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等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接见了全体与会人员。通过深入研讨,在以下六个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十三年来的机关后勤改革,已经取得了成绩。主要是在服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单位内部机制上开始有了转变,在组织机构上提出了两种职能分开。这些变化,为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条件。但是,机关后勤改革还相对滞后,对传统的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冲破“左”的思想禁锢。
二是要认识后勤服务劳动的商品属性。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服务能够购买,在交换过程中实现价值和使用价值。服务就是商品。认识后勤服务的商品属性,对后勤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三是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是为了解放和发展后勤服务生产力。作为第三产业范畴的后勤服务事业,同社会其它服务业一样,是一种生产力。现在的机关后勤体制,造成了人、财、物资源的浪费,束缚了后勤服务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当前改革的重点,是对传统的机关后勤体制进行革命,构造新的后勤管理体制,搞活服务单位,解放和发展后勤生产力。
四是后勤服务社会化是一个渐进过程。虽然大家对社会化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但对社会化的进程形成一致的观点:一是社会化应以机关后勤服务商品化为前提;二是社会化是一个过程,在不同时期,社会化存在着程度上的差别。现阶段,应当重点在促使开展行业联合和服务单位成为经营实体上下功夫。
五是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适应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符合机关实际的后勤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今后五年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推进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两种职能的分开,建立机关与后勤服务单位的核算关系;在后勤服务单位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转变其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其自立能力,逐步减轻国家负担;推动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过渡为事业性服务经营实体。
六是机关后勤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是一门综合性科学。要加强对这门科学的研究,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创新,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后勤管理学。
(四)召开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政策座谈会。1992年9月6日至8日,国管局根据国家计委制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分工,召开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政策座谈会。与会同志达成五点共识:一是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是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措施。二是行政管理职能与后勤服务职能分开,是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前提。三是对内对外“双向服务”和“对内有偿服务,对外经营服务”是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四是机关后勤服务单位办实体,是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有效途径。五是后勤服务社会化是一个涉及多方面改革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会后,国管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提出了《关于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社会化若干问题的意见》报国务院。11月6日至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将这个《意见》作为会议文件印发。
(五)首次组团出国考察机关后勤体制改革。1992年9月9日至25日,国管局与外交部共同组团赴日本考察政府机构后勤保障系统和公务员福利情况。这是国管局自1950年成立以来,首次以了解和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为目的的出国考察活动。这标志着我们将机关后勤工作作为一门科学来认识和对待之后,机关后勤对外开放迈出的关键性的一步。
(六)印发《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实施意见》。1993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党政机关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基本构想,向全国机关后勤战线提出了加快改革的任务。为贯彻这一文件精神,1993年9月17日,国管局与中编办联合印发了《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中编办〔1993〕33号)。《实施意见》对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目标、步骤以及机关后勤机构的设置、后勤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的划分以及预算管理原则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对机关后勤服务部门从行政序列划出后要解决的相关问题,从方针、政策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原则。这一文件首次将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与后勤服务社会化并列,作为机关后勤改革的方向。
(七)召开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情况交流会。1994年11月15日,国管局召开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情况交流会。国管局局长郭济在会上作了题为“统一认识,坚定信心,抓住关键,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后勤改革发展”的讲话。他说,保证改革的顺利发展,要做到“三到位”,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他指出,争取领导对后勤改革的支持和加强后勤改革的理论研究,是推进后勤改革的两个重要问题。他还就搞活机关服务中心,使其逐步形成自我发展能力的问题,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二是积极扶持,增强实力;三是转换内部机制,增强造血功能。
(八)成立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创办《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实现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集中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后勤部门及全体机关事务工作者的智慧加以共同研究、探索与破解。这就使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的成立更加迫切和富有意义。在全国机关事务部门的强烈呼吁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1995年2月,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宣告成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亲切接见与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1990年创刊的《机关事务工作情况交流》的基础上,1996年,图文并茂的《中国机关后勤》创刊(双月刊),李鹏同志亲笔题写刊名。
实践证明,全协和《中国机关后勤》杂志已成为国管局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区市机关后勤部门联系,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交流管理、保障、服务经验、研讨后勤科学理论,弘扬敬业奉献精神,推进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平台。
(九)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服务中心建设。1996年,国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服务中心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管体改〔1996〕116号)。该《意见》明确了机关服务中心的性质、任务、权力、义务、管理体制、财务、经费和资产管理以及机关服务中心与机关的关系。这一文件的贯彻施行,对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积极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理顺关系,促进后勤服务单位运行机制转换,搞活后勤服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5年国管局建局4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等20余位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为国管局题词。江泽民的题词是:“机关事务工作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题词,不仅体现了对国管局工作的关心,也为机关事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机关后勤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国管局对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改革的指导作用更为加强;对机关后勤改革的理论研究更加深入;通过对内对外两个开放,机关后勤工作开始改变以往的封闭状况。
四、机关后勤改革进入攻坚和法制化建设阶段
1997年至今 >>>
(一)研究提出《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国管局和中编办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机关后勤工作的实际需要,于1998年11月24日提出了《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1998年12月30日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转发了这个《意见》(即147号文件)。《意见》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关与后勤服务单位的结算制度;转换服务机制,推进后勤服务商品化、市场化,使后勤服务单位逐步实现自负盈亏;促进服务联合,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资源的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机关后勤保障体制。
《意见》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六项:一是规范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二是进一步明确机关服务中心的性质和任务;三是建立和完善结算制度;四是加强机关服务中心的资产与财务管理;五是转换机关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六是打破界限,推动联合。此外,还提出了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
(二)召开国务院各部门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会议。1999年1月21日,国管局组织召开国务院各部门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焦焕成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后勤保障体制的需要,是推动后勤事业发展的需要。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规范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后勤宏观管理,建立和完善结算制度,转换机关服务中心管理机制,发挥资源优势,促进服务联合,提高服务规模效益。
为了支持、促进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经国管局协调,1999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其主要内容:一是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3年年底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二是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应依照国家统一规定纳税。三是机关服务中心以安置分流人员为主开办的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地方省级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后,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2000年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又颁发了“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等问题。此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多次颁发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通知。
147号文件是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其精神目前还在贯彻执行。
(三)明确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方向。1999年11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接见出席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暨机关后勤改革座谈会的代表时指出:“机关事务工作也要深化改革,要坚持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新时期机关建设需要的后勤保障机制。”1993年至此之前,机关事务改革的方向的提法是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朱总理在讲话中,增加了“保障法制化”一条。保障法制化,就是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行使保障职能,用法律手段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工作,使各项后勤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人为因素,克服随意性,实现后勤保障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公开、透明、合法运转,促使后勤工作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和依法保障。包括“保障法制化”在内的“三化”目标的提出,是我们在机关事务改革方向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四)出版发行《邓小平后勤思想学习纲要》。2002年7月12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邓小平后勤思想学习纲要》,焦焕成局长为主编,李岚清副总理作前言。这本《纲要》填补了邓小平理论中关于后勤工作的空白,是全国机关后勤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纲要》的出版发行对全国机关后勤部门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邓小平后勤思想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五)陆续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为了符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需要,国务院决定陆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2002年7月27日,国务院决定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国管局的有两项:
1.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企事业单位车辆购置审批;
2.因国务院机构改革引起的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房地产权属变更审批。国管局还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0项。
2003年2月2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管局共有3项属于取消的项目:
1.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资格认定;
2.中央国家机关幼儿园所等级评定;
3.中央国家机关宾馆招待所分等定级。上述审批项目取消后,国管局还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7项。
(六)编辑出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2003年7月,国管局和全协联合组织编辑出版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一书。该书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全协会长焦焕成担任主编。该书汇编了全国机关事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撰写的60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后勤工作的心得体会文章,适应了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要求,产生了良好影响。
(七)召开全协会长扩大会暨机关后勤改革座谈会。2003年11月17日,全协召开会长扩大会暨机关后勤改革座谈会。座谈中,与会代表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事关机关事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要明确机关事务工作与机关后勤工作的区别。机关事务工作涵盖机关后勤工作。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机关事务工作等同于机关后勤工作,其结果是降低了机关事务工作的社会地位,影响了事务工作的发展,阻碍了事务工作人才向社会其它行业的合理流动。与会代表指出,我们从事的是机关事务工作,不是单纯的后勤服务工作。机关事务工作有两个层面:一是行政管理层面,当前的重点要明确管什么,怎么管;二是后勤服务层面,重点要明确服务的项目、内容、标准、质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机关后勤服务必须进行社会化改革,而机关事务管理是政府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提供物质保障为手段,以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为目的,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都不可能被社会化。
二是要加快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建设。机关事务工作要立法是代表们的共识。与会代表指出,目前,我国各行业管理都有法可依,而机关事务管理却尚未立法,不仅各省区市机关事务部门的机构、名称、职能不统一,而且在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中,随意性很强,人为因素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国管局出台了一系列机关后勤改革及业务工作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对各地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但力度还是不够。为此,要借鉴国内外的做法,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并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与会代表建议由国管局牵头起草一部《机关事务工作条例》,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实现机关事务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三是要加快服务社会化步伐。与会代表认为,后勤服务社会化已走过一段历程,当前重点要把握五个要点:一是现有服务项目要搞好,稳定机关内部市场。二是选择优势项目,及时进入社会市场。三是合理引进竞争机制,弱化各部委、各厅局的后勤管理职能,切断部门利益温床。四是抓住机遇,加快经济发展,实现原始积累。市场经济是实力经济,后勤服务经营单位只有发展壮大,才有能力走向市场,参与竞争。五是鉴于目前后勤服务经营单位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需要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帮助这些单位改制。
此外,代表们还提出了改革职务消费,促进福利待遇货币化;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争取领导的支持;全面加强调查研究;更好地发挥全协的桥梁纽带作用;建设高素质的机关事务工作队伍等建议。
(八)召开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机关后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004年11月9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机关后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联合表彰了59个机关后勤先进集体和106名先进工作者。
这是建国以来首次以国管局和全协的名义在全国机关后勤系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了与会代表、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工作者并与大家合影留念。他在讲话中指出,机关事务工作要提高管理,保障和服务能力,第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第二,要完善管理制度;第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他还对广大公务员和机关事务管理人员提出了廉洁、节俭、奉献的三点要求。
(九)启动机关事务立法工作。2005年3月31日,国管局成立机关事务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定《机关事务立法工作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机关事务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国管局局长办公会多次对《机关事务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2007年,国务院将《机关事务条例》列入当年立法计划。
鉴于《条例》需适应全国,国管局局长办公会要求必须特别注重《条例》的可操作性、针对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各项内容的规定要做到客观、具体、务实、严谨,不能泛泛而论,太原则。目前《条例》已修改数十稿,拟2009年上半年广泛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专家学者和法制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十)继续推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2005年9月19日,国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2006年6月8日至10日,全协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改革与发展与研讨会。会议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两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后勤改革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经验交流和研讨。
2007年11月23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管局局长、全协会长焦焕成在全协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上,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为主题发表了讲话。他在总结了十六大以来机关事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后,指出: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对发挥机关事务工作在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他谈到必须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必须把继续解放思想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二是必须把坚持改革创新与稳步协调推进结合起来;三是必须把坚持服务宗旨与实施科学管理结合起来;四是必须把提高保障能力与降低行政成本结合起来;五是必须把增强自律意识与强化制度约束结合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他强调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要按照继续解放思想的要求,牢牢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机遇。二要按照坚持改革开放的要求,不断创新充满生机活力的机关事务工作体制机制。三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促进机关事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要按照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扎实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2008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围绕转变职能,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调整和完善行业管理机构,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针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问题,明确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按照上述要求,国管局对职能设置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上报有关部门审定。
期间,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机关事务工作。2004年1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管局报送的《关于2003年工作情况和2004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上作了“管理、保障、服务,廉洁、务实、高效,贯彻始终,蔚成风气”的重要批示。2008年4月11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到国管局广源住宅小区视察,在听取了焦焕成局长的工作汇报后,马凯作了重要讲话。他对温家宝总理提出的“管理、保障、服务”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并要求机关事务部门提高“三个水平”,树立“五种意识”,努力使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一段的机关后勤改革有五个主要特点:
一是机关后勤改革的目标、内容和原则更加明晰,配套措施更加完备。在1998年12月,即改革开放二十周年之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管局提出的《关于深化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内容和原则,特别是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机关与后勤服务单位的结算制度。此后不久,作为配套文件,在试点的基础上又印发了《关于建立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的意见》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上述文件对中央国家机关深化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强化后勤行政管理职能,改进后勤服务方式,开展服务费用结算制度,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机关事务要立法已成为全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共识。国管局在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机关事务条例》。机关事务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
三是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邓小平后勤思想学习纲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创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事记》分别成为机关事务部门的重要理论成果、实践经验总结和国管局的重要历史文献。
四是国管局在历次机构改革中,不仅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地位没有变化,而且近十年来,管理职能总体上得到进一步加强,这对省区市机关事务部门是很大的鼓舞,并对其管理职能的增强产生了较强的辐射作用。
从地方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来看,31个省区市中已有25个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其管理职能普遍有所增强,吉林省、河北省和重庆市等地还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机关事务工作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
五是机关事务工作协会成为主管部门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推进改革与发展的参谋助手和加强本系统联系的桥梁纽带。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已有23个成立了机关事务工作协会。通过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这个平台,全国机关事务部门从上到下之间联系更为密切,交流更加频繁。
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推进管理与服务两个职能分开,提升管理职能,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地位作用,转换服务机制,提高保障能力,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回顾三十年的机关后勤改革历程,有以下五点启示:
一是机关后勤改革始终是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进行的,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给机关事务工作带来了生机与活力。
二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国管局的工作和全国机关后勤改革高度重视,通过题词、批示和接见国管局及全国机关后勤战线的代表,为机关后勤工作和机关后勤改革指明了方向,对广大机关事务工作者是极大的鼓舞。中编办、国资委、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配套措施方面也对机关后勤部门给予了很大支持。
三是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第三产业是密切相关的,只有把四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才能坚定改革信心,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
四是三十年的机关后勤改革,经过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每一步改革的推进,都凝聚着国管局和各地区、各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历届领导集体的心血、智慧和改革创新精神以及广大机关后勤工作者的敬业奉献精神和辛勤劳动的汗水。
五是机关后勤部门的老职工为政府机构改革分流人员、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我们不应忘记他们。仅举中央国家机关为例,截止2006年底,两次机构改革,96个机关服务中心累计分流干部职工8692人,为探索实现政企分工、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积累了经验。同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打开了机关后勤服务市场的大门,通过双向服务,实现了机关内部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共享。
回顾过去,是为了清醒地面对未来;总结经验,是为了更好地前进。尽管我们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艰难险阻,但我相信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学习好、实践好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在开拓视野中创新思路,在解放思想中统一认识,在尊重差异中凝聚共识,在兼容并蓄中促进和谐,就一定能在不远的将来实现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切实建立起集中统一和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规范和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市场导向和多元并存的服务机制,为保障各级政府的高效、有序运转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