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8日召开的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于年底前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次教育检查整治活动。
根据要求,中小学必须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严禁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滥编滥发教辅资料;对社会上的文化补习班(校)要进行全面整顿,坚决取缔各种“黑班”、“黑校”;严禁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在周末和节假日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大面积补课,严禁学校通过校外文化补习班吸引生源;严禁中小学巧立名目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借读费等;严禁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严禁以举办提高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对违反规定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多次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市、县、区,撤销已经颁发的各种荣誉称号;已经被评估认定为省教育强县(市、区)的,撤销其称号。在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处时,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