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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学校招生等工作纳入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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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590  发布时间:2009-10-15 15:05:01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决定进一步做好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工作,明确提出将学校招生等工作纳入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和查询范围。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最早的雏形是宁波北仑2002年开始在建设领域推行的"行贿人黑名单"查询制度,现在这一制度已经推及全国;查询的范围涉及工程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等五大领域。从今年9月1日起,浙江省检察机关决定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扩展到所有行业领域。一旦被查出,行贿者进入市场的机会将被剥夺或受限。

  据此,浙江省教育厅指出,各高等院校不但要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业务活动和工作管理的必经程序,而且要进一步扩大范围,将学校招生等工作纳入其中,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明确查询的内容和方法,通过深入、有效地开展"全领域"查询工作,促进查询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其预防功能。

  浙江省教育厅在2006年发出通知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有关参与项目投标等活动的从业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有一次行贿犯罪记录的,原则上1至3年内不得进入浙江省教育系统商业市场;有二次行贿犯罪记录的,永久不得进入浙江省教育系统商业市场。

  据了解,浙江省教育系统已经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材料物资、仪器设备、教材图书等采购项目;食堂公寓、绿化卫生等对外承包或租赁项目等等。

 


—— 信息源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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