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多拿钱,就要多干活干好活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学校发放津贴全部清理
日前,《郑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工资实施办法》出台。今后,教师工资将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而对于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教师应有知情权。
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超课时津贴、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等项目及郑州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生活补助等津贴全部清理归并。
据悉,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设岗位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超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教学成果、实际贡献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合理拉开差距。
据介绍,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讨论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学校公示。要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资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同时,在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将国家原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要先拿出一定的额度,设置班主任津贴。(首席记者张可丹 记者尚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