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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检察院吹响全员充电“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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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584  发布时间:2009-9-25 13:36:27

    基层检察院的“学习风暴”

  2009年6月16日,山东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伟,再次走进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大会议室,给早已经等候在这里的检察官们上课,当天的授课内容是“刑法总则第5讲”。

  从今年2月开始,一场以“强基厉兵”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在淄博高新区检察院轰轰烈烈地展开,而徐教授的这堂课,正是学习活动的一个内容。如今,这项几乎贯穿2009年全年的学习活动,时间已经过半了。其效果如何?检察官们有怎样的收获?学习活动使该检察院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6月16日16:30,淄博高新区检察院批捕科的几名检察官,在办公室里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他们争论的,正是徐伟教授的授课内容。工作日里,几乎每天下班前,检察官们都要相互间提几个问题,展开讨论,讨论过程中,大家的意见有时会不统一,于是,讨论有时会升级为“争论”、“辩论”。

  李家玉检察长悄悄推门走了进来,他没有打断大家的争论,而是一边听,一边点头。对于大家的发言,他说:“有争论,说明大家有想法,有不同的认识,通过争论,才能最终形成一致,达成共识。”

  2009年2月19日,一份题为《关于开展“强基厉兵”业务知识学习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草案,摆在了淄博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案头,他看了又看,修改了几处地方,特意添上了一句话:“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抓好落实”,随后,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日,《实施意见》以淄高新检发[2009]8号红头文件下发到该院的每一名干警,同时下发的,还有《“强基厉兵”业务知识学习计划》和配档表。根据《实施意见》,从2009年2月开始至年底,该院全体干警将在11个月的时间里,通过集中学习、自学、集中讨论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等方式,系统地进行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目的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塑造“学者型”检察官、“学习型”检察院,全面提高“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半年过后,当检察官们切身感到学习活动使他们受益颇深的时候,大家给“强基厉兵”学习活动起了一个时尚的名字——“学习风暴”。

  时间紧、工作忙不是逃避学习借口

  于强,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重点在于服务协调和抓责任落实,日常行政性事务繁重。对于这场声势浩大的“强基厉兵”学习活动,于强不仅负责部署、协调和督查,还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于强认为,自己作为一名检察官,不仅应当成为一名“学者型”检察官,还应当成为典范,时间紧、工作忙固然是事实,却不是逃避学习的借口。他抓紧点滴时间充电学习,半年来收获不小。

  按照学习计划,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全体干警,从2月至4日间,对《宪法》、《检察官法》进行了自学;进入5月份,又参加了全院组织的集中培训。高新区检察院邀请上级检察院领导讲授“公诉基本理论”,邀请山东理工大学法学教授讲授“刑法总则”,每周两次集中学习,适时组织干警开展辩论赛、知识竞赛和摸底考试等活动。全体干警按照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讨论,做好学习和讨论记录,积极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学习型检察院”初具雏形

  李家玉检察长说:落实科学发展观,前提是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归根结底是办案人员要具备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

  为确保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院党组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强基厉兵”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部署、协调和督查工作。

  领导带头学,增强了干警的学习动力。活动部署后,李家玉检察长带领院党组积极参加学习活动,认真撰写笔记,为全体干警购买了书籍和专用笔记本,要求活动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集中讨论学,掀起了干警的学习高潮。现在,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划分了8个学习小组,小组内部组织讨论,组与组之间还开展相互竞赛。专家辅导学,提高了干警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每周二、四上午时间,淄博高新区都邀请驻地山东理工大学教授、上级院领导前来授课,为全体干警进行理论和业务实践培训。典型引导学,发挥了干警的标杆作用。由检察院业务骨干组成立授课小组,紧贴实际工作,以谈体会方式给全体干警授课。自己深入学,消化了学习成果。在参加集中学习的同时,广大干警们认真开展自学活动,对非集中学习科目进行学习研讨,并在学习技术后写出具有较高水平的理论文章,上报院党组。

  更重要的是,实践推动学,做到了学以致用。坚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辩论赛、案例研讨、观摩评议庭审等形式,把学习成果较好地融汇到实际工作中,有效提高了干警的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近日该院举行了《刑法》、《刑诉法》和基本业务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闭卷考试,同时邀请专家教授、律师等人员举办一场辩论赛。还与法院协商举行一次观摩庭。
 


—— 信息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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