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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所高校被批准为首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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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481  发布时间:2009-9-1 17:13:08

 

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2009]48号),北京大学等15所高校被批准为首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Education,Ed.D)教育试点单位。

教育博士是教育专业学位的最高层次,其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高层次、职业化的专门人才。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据了解,此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15所高校入选。

 
 

 


—— 信息源自: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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