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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生:“适当”二字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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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54  发布时间:2009-8-26 13:34:17

    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此规定一出,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有人认为这本来就是教师的职责,是“题中应有之意”;也有人认为针对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教师不敢管学生的现象,强调这一点很有必要。那么,到底如何是好?我以为,一个重要的教育理念应当是:不能体罚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不能体罚学生。这是老师教育学生的底线。可以用适当的方式批评教育,但不是以强制措施严厉惩罚学生,更不能动不动就施以打骂和体罚。我们一些地方一些学校的老师,常用跑步、做俯卧撑、打扫卫生等惩罚措施,这些方式是否可取也有待商榷,但绝对不能对学生使用巴掌、动用棍棒。学校老师打学生耳光,把学生打得耳膜穿孔的事例并不罕见。

  甘肃古城某小学教师马某在检查学生作业时,因学生马某作业没完成,马老师便对这位马学生胸部和背部各打一拳,该生当即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系外伤性心肌进血休克致死,该老师也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教育的伤害,是一个永恒而又极其沉重的话题。我们为人师表的老师们,应当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认真吸取教训,认真矫正自己的教育理念,崇尚良好的师德,千万别忘了我们是在教书育人啊!

  平等对待学生。不要歧视学生,尤其是我们常说的“差生”。对待学生的态度应当是一视同仁,否则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是极大的。如果学生做错了事情,或上课不认真听讲,或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或迟到早退等,在实施批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视同仁。不能带着情绪批评学生,不能搞亲疏,要尽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另外,在对学生实施奖励、奖学金、评先、评优等,都要做到一视同仁。让学生从小学会用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千万不能用放大镜、显微镜、有色眼镜去看人。

  某地曾有过这样一个问卷调查,设置了“你认为老师的那些行为最令人看不起”这样一个问题。总结同学们最看不起的老师有十种:第一,偏心的老师,不能一视同仁;第二,脾气暴躁,不问是非,逮住就吵(不讲道理);第三,言行不一,爱吹牛;第四,不尊重同学,开口闭口“你傻呀”、“你瞎眼呀”、“你怎么这么笨”、“真给你爹妈丢脸”……第五,脏话连篇;第六,动不动就叫家长;第七,教学水平低下,上课尽讲些没用的东西,瞎乱侃;第八,爱慕虚荣,趋炎附势;第九,体罚学生;第十,穿着不得体。

  学生总结老师十种不良行为,把“偏心的老师,不能一视同仁”放在了第一位,可见“一视同仁”的重要。我以为,这既是学生对老师的期待,也是对做老师的最起码的要求,更是老师加强师德建设的努力方向。

  尊重学生人格。人格是平等的。但往往我们有的老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不是从尊重学生的人格出发去教育学生,而是为了自己一时的痛快,通常采用“刺痛学生”的教育方式,说一些侮辱学生人格的话,说一些让学生无法接受的话。如“笨猪”、“没出息”、“有爹娘养没爹娘教”、“将来只能做坐台小姐”,这些不堪入耳的秽语,甚至比这更不堪的言语,竟然出自我们教师之口,竟然出现在神圣的课堂上。

  重庆过去有一50多岁的中学女教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13岁的女学生说:“你如果不好好学习,将来只有去当坐台小姐。”此女生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和打击,就去跳楼自杀了。可见,有的老师对学生的人格是极不尊重的。我们还发现,有的学校有的老师,发动其他学生用羞辱的方式来对待有过错的学生,甚至还指使一些学生有意孤立有问题的学生。这样做,不仅不利于学生改正错误,不利于学生之间的团结,更主要的是败坏了教学风气,有损于和谐教育环境的形成。

  刘少奇同志曾说过:“民主的精神是什么?就是平等的精神。”我以为,老师无论你采取何种方式方法批评教育学生,都要注意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总而言之,批评教育学生,“适当”二字最重要,底线是不体罚学生,至高境界是不伤害学生。让学生在宽松和谐的氛围中学习,在学习中塑造高尚健康的人格!
 


—— 信息源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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